远洋集团延期兑付债券 称账面可动用资金几近枯竭
又一家房企宣布延期兑付债券。
7月25日晚间,远洋集团发布关于一家附属公司(远洋控股中国)发行的公司债券信息更新的公告。该债券全称“远洋地产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量20亿元,期限5(3+2)年,票面利率4%,起息日期为2018年8月2日,到期日期为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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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笔债券本金及利息的兑付日应为2023年8月2日,但远洋集团表示,今年7月以来,在行业销售表现继续走弱的形势下,集团尝试多种途径筹集资金未果,账面可动用资金几近枯竭,公司债券按期足额兑付存在较大困难。远洋控股中国拟与公司债券持有人协商调整公司债券兑付安排。
根据公告,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远洋集团通过加大销售、狠抓回款、资产处置、控减支出等措施全力保障公开市场债务兑付和保交楼工作,具体表现在:
2022年完成协议销售额约1002.9亿元(人民币,下同),累计交付5.5万套房产;2023年上半年完成协议销售额约356.6亿元,完成交付住宅项目1.6万套。但同比来看,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协议销售额分别减少26%、17%,协议销售均价分别下滑8%、23%,销售业绩持续制约经营性现金流流入。
2022年以来,远洋全力推进资产处置,实现了北京、成都等核心城市的优质资产出售,回笼资金逾百亿元用于改善流动性和地产项目交付工作。2023年以来,仍在努力推进潜在项目的出售工作,但市场买家逐步减少,资产处置难度变大、周期变长,处置落地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在经营性和融资性现金流流入面临挑战的形势下,远洋集团严控管理费用支出(包括高管团队降薪、人员精简等措施),及时调整投资拿地节奏。在金融16条等政策支持下,部分非公开市场债务寻求展期,竭力确保了公开市场债务按期兑付。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开市场累计净还款超200亿元。
不过,远洋集团表示,自2023年第二季度起,受行业表现和自身推盘节奏影响,销售和回款持续走弱,叠加各类资金监管,集团账面可动用资金持续减少,集团信用债再融资持续停滞,正常项目融资提款亦愈发困难。综上因素,集团整体流动性高度承压,公司债券按期足额兑付存在较大困难。
鉴于当前经营现状,为稳妥推进公司债券本息兑付工作,远洋控股中国提请公司债券持有人同意将公司债券本息兑付安排按照如下方式进一步调整,且远洋控股中国承诺就公司债券的兑付增加增信保障措施。
其中,就公司债券本金之兑付:如经有关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债券的本金兑付期限将调整为自2023年8月2日起12个月。兑付日调整期间公司债券当期票面利率维持不变。
远洋控股中国将自议案表决通过之日后在兑付日调整期间按以下安排兑付公司债券本金:将于2023年9月2日兑付本金之10%(即2亿元);将于2023年10月、11月及12月以及2024年2月及5月各月份第二日兑付本金之5%(即1亿元),即合共兑付本金之25%(即5亿元);将于2024年8月2日兑付本金之剩余65%(即13亿元)。
就公司债券利息之兑付:如经有关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则公司债券的付息日调整为2023年8月2日、2023年9月2日、2023年10月2日、2023年11月2日、2023年12月2日、2024年2月2日、2024年5月2日、2024年8月2日。
此外,远洋控股中国还增加公司债券增信保障措施:将以北京远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乐堤港项目公司)50%股权收益权为公司债券提供质押担保,并于2023年9月28日前(含当日)签署合法有效的增信文件合同。
为稳妥推进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远洋控股中国提请公司债券持有人同意给予公司债券存续期内的本息兑付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宽限期。
远洋集团表示,远洋控股中国将与公司债券持有人保持沟通,召开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协商多元化的债务化解方案,保障和维护其投资者合法权益。远洋控股中国与公司债券持有人保持密切沟通,在能力范围内争取最大化满足投资者权益,妥善完成展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