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例最高院判决太原市知识产权局胜诉
本站 2023-04-13 1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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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郭艳艳)近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接到最高人民法院依法送达的行政判决书,终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张某某的上诉请求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是我省首例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专利侵权纠纷取得胜诉的案件。
2021年3月1日,张某某向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请求,称山西某电器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一款插座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7月作出行政裁决,驳回请求人张某某的诉求。张某某不服行政裁决结果,于2021年8月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11月9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行政判决,驳回原告张某某诉讼请求。此后,张某某不服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结果,于2022年4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于2023年3月行政判决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这意味着此案历经约两年时间,终于落下帷幕,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裁决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取得了最终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