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工程 助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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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八五”普法开展以来,辽宁省营口市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844个村(社区)共培养“法律明白人”2233名、设置省级普法示范点42处,实现了“法律明白人”全覆盖,打造了一支“聚民意、汇民智、贴民心”的基层法治人才服务队伍。
灵活选才、严格准入,建强“法律明白人”队伍。突出“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选人标准,以社会责任感高、服务群众意识强为基准,重点在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村老乡贤等热心普法公益事业的群众中选育“法律明白人”。县市两级司法行政系统统筹推进“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训、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严把审核推荐关口,实行个人自荐、村(居)广泛推荐、县(市)区司法局审核上报、市司法局备案的工作流程,做到人员选任有章可依。严肃开展联审联查,从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心、群众评价度等方面综合考察“法律明白人”候选人,将真正愿意为群众做实事,讲奉献、有担当的有志之士选树出来。
联动育才、提升素质,提升“法律明白人”能力。以“让法律明白人更为专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印发《营口市“法律明白人”培育方案》,通过开展座谈交流、以案释法、巡回宣讲等方式,扎实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配强师资力量,统筹专家学者、各级“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和基层司法所干部、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宣传专家库等人员力量,建立了“法律明白人”培训师资库。打造培育平台,组建全市“法律明白人”学习群,定期发送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热点讲解。推进以赛代训,组织老边区、西市区率先在全市开展示范性培训,加强培训考核,把好成效关。
科学用才、知人善任,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依据专业背景、工作范畴等标准科学划分“法律明白人”擅长领域,综合分为婚姻家庭纠纷、土地邻里物业纠纷、职工劳资就业纠纷等6大类问题小组,每个小组明确一名区域带头人。主动亮明身份,增强职务认同,在村务公开栏、党群服务中心等醒目位置公示“法律明白人”信息,明确服务时间和联系电话,不断提升群众知晓度。以点带面,突出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法规政策、提供基层法律服务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