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税务:全面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走深走实
自全国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在县一级税务机关推开后,肃南县税务局党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聚焦“早”“稳”“新”三个字,全面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走深走实,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提供了坚强保证。
坚持一个“早”字,扛牢改革主体责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县局党委坚持早学习、早准备、早安排,推动全局上下形成深学细悟改革精神,凝聚深化改革共识的生动局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改革工作走深走实。
学习动员“早”启动。全国税务系统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动员部署会召开,县局立即行动,通过党委会议、中心组学习、支部联学等形式,及时传达总局改革动员部署会议精神。“1+6”“1+7”改革文件下发后,县局党委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充分领会改革文件精神,明确具体事项执行规范,深刻理解两套制度文件内涵,不断夯实改革理论基础。共组织党委会议学习改革文件3次,中心组学习4次,围绕“1+7”改革事项研讨交流1次,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
组织领导“早”到位。县局党委作为推进改革试点的“指挥部”,切实担负起改革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旗帜鲜明支持纪检机构履行职责,谋划和指导推动改革工作,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1个。党委纪检组作为改革“操盘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与党委专题会商研究改革事项1次。办公室、党建、人事等部门作为推进改革的“助攻手”,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发挥好各自职能作用,协同配合专责监督向基层延伸,做到改革试点工作组织、人员、责任“三到位”。
制度清单“早”安排。制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责任落实清单,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表及路线图,实现工作“清单化”,任务“具体化”,指导责任部门认领具体工作,做到人人种好“责任田”,个个守住“廉洁线”;持续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请示报告办法、履行监督职责请示报告等7项制度,并及时建立相关专项工作台账,形成“月督促、季报告、半年分析、年终总结”的主体责任常态化机制,通过落实制度推动纪检监督落实到位。
贯穿一个“稳”字,擦亮专责监督探头
注重政治监督强化安排部署。坚持政治监督工作具体化常态化,围绕“第一议题”学习、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疫情防控、《意见》落地、对照巡视巡察整改等方面积极开展政治监督,综合运用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要活动、实地调研督导、主动开展约谈、提出意见建议等监督方式,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抓实日常监督推进重点工作。对疫情防控纪律、措施执行和值班值守情况的监督检查4次,下发《监督检查建议书》2份,督促防控措施执行到位。联合督审、收核等部门,对留抵退税企业政策享受情况抽查15户;向县纪委监委专题汇报2次,走访纳税人23户次,监督政策落实到位。开展增值税发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增值税发票管理进一步规范。开展纳税服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纪检干部深入草原、山区和牧民定居点走访,征求意见73条,制定问题清单3类13项,下发监察建议书6份,以监督倒逼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强化提醒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抓早抓小、咬耳扯袖,深入推进权力运行制约,廉政风险防控相关工作。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主动发挥“红黄蓝”三色预警震慑作用,共开展廉政谈话8次,对发现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开展提醒谈话1次,节假日遵规守纪情况报告80余人次,7名干部按规定报告了婚丧喜庆事宜,依程序出具廉政鉴定意见23份,不断增强监督主动性、预见性、针对性。
突出一个“新”字,自选动作有力有效
在不折不扣落实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肃南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自选动作,推动改革精神在民族地区落地。
用“新”的形式推进专责监督向基层延伸。肃南县域面积大,两个基层税务分局比较分散,距离县城分别为290公里、370公里,无法按时参加县局组织的警示教育大会、廉洁文化活动等,县局党委在5个分局分别设置兼职纪检员的基础上,创新聘任了5名职级干部担任流动纪检员,由纪检组牵头组成流动纪检团,到基层分局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将专责监督的“探头”延伸到了基层一线。
用“新”的方法推进专责监督取得实效。针对流动纪检员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和不愿监督的问题,党委纪检组通过深入开展业务培训,由纪检组长围绕“1+6”“1+7”制度文件解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检实务等内容开展集中培训辅导,以及开展任前谈话等方式,打消流动纪检员心中疑虑,鼓励积极开展工作;针对每个月重点工作,由党委纪检组列出《监督事项清单》,通过派单的形式定期向流动纪检员分配任务,纪检员“照单出招”,党委纪检组根据发现的问题依单下发《纪检建议书》,推动问题整改。至目前,共开展流动监督检查2次,走访纳税人10户,发现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及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9条,下发监督检查建议书2份,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高效落实。
以“新”的举措激励流动纪检员担当作为。将流动纪检员工作成绩和年终个人绩效考评挂钩,由纪检组长在综合考评各流动纪检员工作成绩的同时,对参与配合度较高、工作成绩突出的流动纪检员,提请县局党委同意后予以个人绩效特别加分,激励流动纪检员主动担当作为。
肃南县税务局将认真落实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1+7”、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1+6”等制度文件,充分发挥流动纪检团作用进一步营造陇税清风,以纪检机构的高站位、好作风,纪检干部的敢担当、善作为,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助推提升改革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