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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与政策协同助前沿产业发展_全球最资讯

文汇报     2023-05-14 08:57:53


(资料图)

现在发达国家运用产业政策时,更多通过产业的立法和政策协同。从产业经济学角度观察我国产业政策与立法的协同问题,有三个观点:第一,立法具有普适性、规范性。政策具有普遍性、指导性、灵活性。产业发展初期时候很多东西看不清楚,很多政策促进,放一放,看一看。发展成熟的时候,要规范,这时候产业立法可以跟进。到新发展阶段,我们的产业政策要有新的变化。

第二,目前总体上产业政策比较多,产业立法比较少。我们很多前沿产业尝试通过立法的方式促进产业发展。立法有两个重要方面:规制方面,规范发展限制方面;促进方面,目标更多是促进,不是把它管死。现在促进立法相对而言少了一些,特别是促进创新导向、研发方面的产业立法保障。

第三,在立法过程中,用到很多产业政策工具写法。这就弱化了法律规范性特点。比如,补贴问题、营商环境问题,有些是政府改革题中应有之意,没必要通过法律体现。

提几点建议:第一,立法和政策边界很重要。在很多新型领域,有些产业发展公共溢出效应很大,如果我们单纯看这个产业发展成不成功,这个产业政策支持有没有好的效果,可能不一定看得出来。公共溢出效应比较大的情况下,保证立法边界很重要。国外将基础性,带有安全性、战略性特点产业优先纳入立法范畴当中。

第二,不同产业生命周期阶段,立法重点不一样。初创期更多鼓励初创企业发展,发展期重点放在产业竞争上,用竞争促进产业发展,在退出时候保证有序地退出和整合。

第三,立法过程更多纳入相关主体。目前企业提出诉求最后写进法律、政策当中的不是特别多。

(余典范,作者为上海财经大学中国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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